事情经过:
本人于4/20日对前雇主提出离职,而前雇主口头认定我上班状况不好,
有翘班疑虑(事实上没有),并将我原先时薪120元/hr变成84元/hr,
并已经将我上班时数*84元汇给我了。
而我不服前雇主擅自将我薪资*0.7,并一直强调请我来公司是要解决问题,
并不是买我的时间。然而前雇主扣款也是他主观认定本人不认真,
这种事情都是自由心证的。
而在4/22日我就向地方劳工局举发前雇主违反劳基法22与26条,我并不想要拿回剩余的
三成薪资。在5/5日,前雇主收到劳动检查处的公文,请前雇主5/13日前往说明。
而5/5日晚上十点我收到前雇主的Line
内容如下 http://imgur.com/zSVFU0m
前雇主一直打电话要跟我谈,但我直接跟他说:要谈,就公开谈,不要私下和解。
于是我将他电话、line封锁,免得受到骚扰。
我想请问的问题:
1.前老板用Line威胁我5/13未到场说明,可能告我。
(但我是举发人,不需要到场吧? 除非公文请我到场说明)
2.前老板说要用伪造文书告我,但我伪造了什么文书? 工时纪录簿也是双方认同的。
(工作时数前老板也确实给我7成薪资,代表他认定时数无误!)
3.前老板违法在先,他以何种立场告我?
工作性质是前老板自己订的,时数也确认过无误,现在员工离职趁机敲前员工竹杠?
(先前离职的员工也有被扣款,前老板自己提及的!)
请问各位法律人,目前我根本不需要怕前老板的行为吧,骚扰恐吓...等。
要应付这种前老板我该如何应对?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