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对方逆向开小货车堵住我的路线,硬是不让路要我倒退让他,
之后跟我呛声拍车门说,骂三字经 嘎零爸记着 相遇的到(讲台语),
有行车记录器影片车牌录音都录的很清楚,我要报案告他公然侮辱罪+恐吓。
问题:
我好声跟他讲话,流氓样骂我,但是我没再怕,我就是要告对方,
若检察官受理案件,可是我不想请律师,毕竟影片很清楚,
让对方自己跟检察官解释准备被起诉,之后再来谈和解,
首次侦察庭开庭,若遇到出国出差,请问我必须到场吗?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