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约二星期多前,我在网络上填写报名表单,报名了一间德国的语言学校,后来要取消,
学校要求我付取消费,是学费的10%,听起来好像还算合理但金额大约是280欧,我觉得有
点多的不太合理。
因为我没有订住宿,也在开课日50天以前就取消了。当初没有付订金,所以自己以为合约
并没有成立。在报名之后,对方也只有寄确认的email请我付订金而己,并没有表示已为
我做了什么准备,所以我认为没有造成对方如此大的损失。不过当初签约时网站有注明这
些退课的条款,看起来自己好像还是理亏。
询问义务律师后得知,这种情缉要看我的合约有没有成立。合约是"签下去就完成"或是"
付订金才算完成后续契约"的种类?还有看报名表上有没有明列定型化契约,规定契约成立
的条件。可是条文这种东西,感觉字面上差一点点,意思可能就有所不同,而且还要考虑
条文的意思在德国跟台湾是否完全相同,这是非常专业的一部份,网站上的条约有英文的
,可是我英文没有那么好,也没有这部份的专业知识,没有办法完全的了解。目前询问过
的义务律师和消保官,他们都说自己英文不好没有办法给我非常肯定的答案。
除此之外,我担心的另一点是,目前还在开课日的31日前,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付对
方要求的取消费,之后对方是否会依据他们的条款向我索取更高金额的费用。
如果研究完条款,确认对方条约都合理,并且契约成立的话,会依照契约付10%的取消费。
问题:
请问有没有人愿意帮忙看报名网站的条约确认对方是否有疏漏,或提供更佳的处理方法?
本人感激不尽!
以下是相关的网址页面
网站的报名表单网址
-> http://bit.ly/1GLy4SJ
网站注明退费条款的页面
-> http://bit.ly/1b9BC8w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