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已开三联单的伤害罪可否改成过失伤害

楼主: ninikaren (耳目一新~~~)   2015-05-05 00:09:52
事实经过:
上周六我于住家的地下室停车场被邻居的狗咬伤右小腿 当天有就医开诊断书
由于先前已经很多次要求对方遛狗要牵绳 连我姐大腹便便也被追
或是不要把狗养在地下室 去年咬烂很多邻居的安全帽 但屡劝不听 实为社区头痛人物
每次向管委会反映都是以劝导方式不了了之 大家都很无奈
因此上周日至派出所报案 跟警察说明来龙去脉之后作完笔录开了三联单
之前从来没有处理过这样的事 所以警察问我是否要对对方提出伤害告诉 我说对
今天警察来大楼管理室侧录案发当时的监视器画面
明天对方才会去派出所作笔录
我今天上网找资料时才发现网络上的狗咬伤人的案例都是控告过失伤害
控告伤害是不成立的
但是警察开给我的三联单上只有"伤害"两字

问题:
请问我是否需要向警方要求将伤害改成过失伤害?
这样是否需要重新制作笔录呢?
上法院前是否会先进行调解呢?
因为我的目的不在于拿到赔偿 而是希望借由公权力能让对方承诺管好自家的狗
不然每次出门遛狗时都得担心受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5-05-05 01:17:00
不用
作者: TC13 (T.C.)   2015-05-06 01:22:00
不用改
楼主: ninikaren (耳目一新~~~)   2015-05-06 15:05:00
谢谢楼上两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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