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四月16日早上08:1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一位阿伯被撞倒,马上送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警察三分钟就到达,现场除为了要把阿伯架离机车下
将他的机车扶起来之外都没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小客车驾驶当天就联络保险
阿伯不知道
五、事实经过:
事故现场在台中大里区中兴路二段和新仁路二段及德芳路一段路口
我当时在中兴路二段要往德芳路右转
小客车驾驶在我对向要往新仁路
我快到了新仁路路口发现小客车要转进
但是那时候我判断他会慢行让我先直行过路口就没有减速
在骑到快路口中央的时候被小客车撞倒
我跟着机车滑了一下接着人就摔下机车
同时也撞倒了在路口等红灯的阿伯
现场照片
往新仁路方向
http://ppt.cc/JgXG
立起来的是阿伯的车,倒下的是我的车
http://ppt.cc/UlWw
http://ppt.cc/iDmj
当下阿伯的左脚内侧被机车脚架刮到皮掀起来缝了七针
我只有几天的筋骨肌肉酸痛
六、问题:
现在拿到初步研判表了
上面写我跟小客车驾驶
初步研判可能肇事原因(或违规事实)
驾驶疏忽。
阿伯则是
初步研判可能肇事原因(或违规事实)
红灯越线临停。
我本来以为初步研判表就会分出肇事责任的
可是现在有点搞不清楚
先感谢各位花时间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