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同事致电劳保局要个人投保资料,结果劳保局把公司所有员工的资料都给他,他发现我的
薪资比较高,所以到处传话,导致同事故意找我麻烦,后来闹到主管那,主管竟然找我约
谈,说因为'你的薪资外泄'为了平息纷争,要调降我薪水。太不公义,所以我决定离职。
问题:
1.同事泄漏薪水,导致我被降薪,是否可以依个资法告公司以及泄漏我薪资的同事?(目
前只有公司承认有薪资泄露这段话的证据,所以只能告公司)
2.倘若找到证据,是劳保局泄漏,是否可以一起告公司同事与劳保局?
3.公司因修漏薪资不但没处理,反而是扣我薪水,是否违反劳基法?
4.公司还主张我们没有签约,所以无法可循,这是正确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