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工作没做完不能离职?

楼主: jazy6804 (豪大帥哥)   2015-05-05 18:35:42
事实经过:
小弟在某洗碗机公司工作到今天1年又2个多月了
查过劳基法要20日前告知离职
于4/23用LINE告知在大陆的主管要离职之事
主管已读之后也有回复我
因为被和某部门主管处得不好加上公司之度改变
像是...加班说要告知 经由允许才可以加班
后来加班单上面要我签名的只有8H
我4月份加了15H但是有7H那主管说不承认!
(有4H没经过他同意而加班,3H是制度改成要允许才可加班前的加班
公司薪水有包含加班时数问题,我早上组机台利用晚上加班更改图面
)
不给我加班费的话明显违反劳基法吧!?
查过劳基法没有明文规定有交接之事项
当然我还是会交接(离职单有交接清册)
只是今天跟我说 工作没做完不能离开!会变旷职
实在很怕走不了阿...我都请特休去面试
问题:
1.劳基法第16条只有写说要尽告知义务
那么用LINE告知要离职算是吗?还是一定要当面口头告知或写离职单才算呢?
2.查劳基法没有明文规定要主管签离职单才能真的离职
所以主管不签的话20天一到我也可以离开囉?
3.工作没做完20天到了可以不让我离开吗?
还说没做完我如果走了会扣我钱也不承认我被吃掉的7H加班时数
如果执意不给我算加班费的话...我把我那7H所做的图面更改尺寸
都改回未更改前的尺寸这样会被告吗?
4.在网络上看到说公司要给离职员工一周至少两日去面试而且是带薪的呢!
这是真的吗?因为我都是请特休去面试...but主管连特休都不给我请了
这样合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5-05 19:53:00
4.非自愿离职才有谋职假...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05 20:46:00
休不完换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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