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自摔骨折,已送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强制险,当时无联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骑乘机车行经光华路,因我的前方有一辆轿车停在光华路及右边巷口处,为了闪避
轿车,所以我逐渐向左移,车速约60,光华路及巷口都有一闪黄灯号志,没有监视器。
因为轿车遮蔽巷口的关系,我快到巷口时,才看到有一辆货车准备从右边巷口出来,
为了怕货车驾驶没看到我,所以我刹车减缓速度并直行。
通过巷口后,才听到后方有一个刹车声及机车摔倒的声音,回过头才看到有一个小姐
在我后面骑车摔倒了,我赶紧在路旁停车后回头,并且联络警察及救护车处理。
当下与警察说明整个经过,警察初判我没有问题,我一直等到交通事故处理小组来现
场画线拍照,警察看了我的机车没有任何擦撞,交通事故小组也说没有问题,我才离
开现场。
当晚,交通事故小组来电,表示希望我隔天以关系人身分去制作一下笔录说明经过。
制作笔录时,负责笔录的警察表示那位自摔的小姐说因为我突然跑到左前方而且刹车
,害她吓一跳所以才摔车。然后警察告诉我说今天笔录是以关系人不是肇事者身分叙
明。
过了几天,那位小姐打电话给我,虽然她自摔,但她会自行处理医药费及工作损失的
部分。因为她是被我吓一跳才自摔的,希望我能负一点道义上的责任,帮她出险修理
摩托车的费用。
我请她找她的保险员打电话给我,想请教他这种情况有可能出险吗?
后来她的保险员打给我,我说我问过我的保险员,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出险,再说我根
本不是肇事者。
她的保险员表示她的当事人已经拿了报案三联单,也会去调阅笔录来看,希望我可以
配合警方协助处理。我也表示我完全配合警方,若要出险的话请跟我的保险员谈。
六、问题:
1.保险公司可以调阅笔录吗?我看过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只能调阅现场绘制图跟照片
的影本。警局说笔录则是在上法院诉讼时才能由相关单位调阅,也不是保险公司。
2.就这样的情况来看,我直行,对方跟在我后头,我刹车但仍持续直行,对方因此吓
一跳并自摔,双方没有任何碰撞,我需要负所谓道义上的责任帮她出险吗?
3.我需要再去理会对方吗?我问过三个保险员都跟我说一样的话,我完全没责任,要
是万一真的要出险,难保对方不会追究相关责任,来个狮子大开口。
谢谢各位。
经过这件事,才了解这年头,好人不好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