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5/04/27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属轻微擦伤吧,对方有送医,我方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无破坏现场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强制险,我方强制险过期
五、事实经过:
十字路口擦撞,对方从巷子出来(斜坡,由下而上)灯号绿灯,我方闯红灯过去
我方车速约60-70,对方不知
有证人
对方机车朝我方机车侧边撞击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
我知道是我闯红灯,有错在先,做笔录时也直接承认是我闯红灯
当时有叫救护车,我想说只是擦伤,也赶着上班,做完笔录就直接前往上班
对方有让救护车载走,事后我也有传短信向对方致歉,隔天是对方家长打电话与我谈赔偿
问题,我也告诉对方我还是学生,能力有限,对方将车子修理估价单传给我,对方车子买
不到一年,但车子修理估价单就跟买一台新车差不多,我问过车行,新车只要落地就打8折
我算了下费用,修理费用比打8折贵,我也跟对方说我有熟识的车行可将车修好赔他们
但对方不要,他们说要直接再买新车,但对方车子修理费用实在过高,该如何跟对方谈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