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于大约4/5号分期购买一间物品(买卖双方谈好钱给清物品才寄出)
我于4/10汇款4000*订金*入卖家帐户,卖家表示收到!
接着我在4/26将剩下的6200汇入卖家帐户,完成我这部分的交易。
卖家在要寄出前、才告知内容物“搞错了”,是rx100 的一代机,不是m2,希望补贴我东
西(相机包、记忆卡)让他还是将商品寄出。
我表示我不接受商品的更改,请他退款给我,
他开始改说希望能退我1500,剩下的我自己脱手转卖去买我要的M2回来,我也表示不接受
!
为什么卖家的错误得由我承担?我执意要他退款,
后来卖家放了大决,说:我的卖场有标示订金不退还!不然我就只退你6200!
请问这种状况,我若希望卖家退款给我,我该怎么做呢?小妹是法律白痴...但是不甘愿
接受卖家的条件(毕竟标示错误并不在我,我是看了他的标示才愿意购买此物品)
有跟他说明,若给我他卖场上所标示的物品就不用退款(也就是他履行他的合约)再不然
就是把我的10200退款给我,否则我将提告。
第一笔汇款跟第二笔汇款的证据皆留着,包括这期间来往的悄悄话都有做截图保存,
还请各位大大教教小妹该怎么做、顺便请问二手物品也规范在网拍法里面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