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住的社区大厦比较特殊一点,
有大楼部份和透天部份,
但停车位都是在大楼的地下室,
当初建商的设计是:
对于没有大楼持份的透天住户,
给他们一个管理室(有门牌号码)的权状...
不过,这个权状是部份持份的...如100/10000之类的
而停车位的坪数就包含在这张权状之中...
另外,这个管理室的权状是每个住户都有的...持份比例不同罢了..
换句话说,我们社区每个住户都有两张权状,
一张是住家...一张是管理室...
举例来讲,
小弟是大楼住户,停车位的权状包含在住家权状的公设部份...
那管理室的权状...就只有持份1/10000而已...
其实这样也相安无事了几年...
但现在有一个透天户因为某些原因,
把他的车位卖给了非住户,
我们确定的是他的车位属于法定车位...
问题:
网络上的资讯,
法定停车位是不能卖给非区分所有权人的,
但该住户把他的"管理室"权状一并卖给了对方,
声称拥有"管理室"权状的人也属于住户,
因此这个停车位的转移是合法的。
想请教上述是否为真?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