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5.4.27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机车驾驶(我)无受伤,后座乘客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打给救护车,还没打电话给警察但警察有来询问及回警局做笔录,
有拿到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机车有强制险但驾驶非车主,已联络
对方未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载女友骑在北市林森北路外车道上,
因为前方公共汽车要靠站往外车道靠近,所以打方向灯往内车道骑,
变换车道完成后 后方轿车从侧面由后往前擦过,
擦撞后驾驶往前开一小段路有下车查看他的轿车,
当时我跑上去想记车牌 然后跟轿车驾驶有口角,吵架中双方都有提到叫警察,
但因为没带手机所以叫对方留下打电话给警察,我先回去察看女友伤势,
回头后对方就马上上车走人,监视器上都有拍到,救护车也是我自己跟路人借电话打的
对方没有留任何联络资料给我车牌也是我自己记的,
他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骂我变换车道
六、问题:
叙述不知道会不会不足...其实是想问说...
这样子对方算不算肇事逃逸?
今天有接到某分局要再过去做笔录和询问有没有要提告的问题,我有另外询问
承办人肇逃的事情,但是他回答我说这个不算肇逃 因为对方有下车 (有这种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