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家好!本人原于12月初的时候,向部门主管提出离职,后来双方同意到一月底离职;
但到12月底的时候,我向主管提出是否能延长至2月底再离职,后来主管也同意了。
一直到昨天晚上11点多,我突然收到代理主管(原主管请产假去了)的mail说,
原因主管同意我离职的时间是1/31,很谢谢我协助至今,但请我于2/17离职。
后经我询问主管,主管回复他很抱歉! 原本她上呈到一月底的时间,财务长是同意的,
但是2月底的时间,他不知道财务长并没有同意,他也是昨天才临时收到通知,
所以财务长要我在年前就离职,今日他也有帮我像财务长求情,但他态度强硬无转圜余地,
且公司认为我并没有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所以无法证明他们有同意我到二月底
我提离职到一月底是口头主管说的,后来到二月底再离职的时间,是Line和主管请求
主管也有于Line当中同意
问题:
原先一月底离职这个时间OK没问题的,后来到二月的时间我的主管也是同意没问题,
但一直到昨天深夜2/12(四),我才临时收到通知,要我2/17(二),也就是过年前就离职
我觉得公司这么临时要我提早离职的原因,无非就是想省年终奖金+二月足薪给我,
这样的做法实在太不厚道,但2/17离职这个时间我并未接受同意,
且我认为财务长不知道我有延后到二月底离职的时间的说法也很存疑,
因为我到二月至今仍一直有收到公务信也有收到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长的mail,
我觉得他的这种说法只是种借口,想请问大家
1. 我的主管同意,但后来高阶主管并未同意我延后离职,但我都并未知情,
二月底的时间原本是双方协调同意,但目前2/17离职,并未和我协商且询问我是否同意
现在公司却临时单方面要求我提前离职,这样的程序是合法的吗?
2. 如果我要申诉的话,是否可申诉和他们追讨我到2月底的薪水
3. 年终奖金是否是他们可决定是否给予,如果我的劳动契约上并未写到年终奖金的规定
4. 不好意思! 问个菜鸟问题,如果要向高雄劳工局申诉的话,请问流程是什么呢?
有线上投诉管道吗?或者是必须本人到劳工局解释,或者是书面文件寄送即可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