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看到同事用的一款蓝芽喇叭S11,觉得很不错,就帮身边的同事一起从淘宝订购,
同事已有的S11上面有个b图案,盒子上也有仿beats的图案,
事先查过台湾的网页,类似的产品都要三四百元台币以上,从淘宝买,台币不到两百元,
由于查询过程也看到台湾网页有卖b图案的,觉得卖家应该也是从淘宝批货来卖,
倒不如我们自己订购,虽然曾有人问我买的喇叭上面有beats的图案会不会有关系?
我想说台湾网页也有人在卖,就以为没关系,我们也只是想买喇叭,就没有想太多,
后来发信让同事登记一起团购,总共订了107颗喇叭,淘宝卖家也出货了,
只是货到台湾之后被扣在海关,淘宝卖家说货被扣住拿不回来,我也想说买不到就算了。
过了四个多月,就在前天我接到航警局打来的电话,
说他们要调查一个从海关扣住的包裹,
收件人写的是我的名字跟公司地址,警察说违反商标法,要请我到案说明。
问题:
我有上网查是否有类似违反商标法的案例跟处理方式,只是还是有些不懂的地方,
想再来询问一下,
商标法第95条:
未得商标权人或团体商标权人同意,为行销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于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相同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者。
二、于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相同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
混淆误认之虞者。
三、于同一或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近似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 ,有致相关
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
1.若我出具团购的email做为没有营利的证据,一起订购的朋友是否也会要接受调查呢?
我还没跟同事说,一起买的人加上我有34人。
我有保留跟淘宝卖家的对话纪录,内容有提到我帮同事一起买,
这个对话纪录可以取代团购名单吗?还是都要附证据会比较好呢?
2.由于还没去做笔录,在网络上有查到有些例子可以先跟对方和解,
我要怎么去找出"和解方"呢?
3.我有印了团购email、登记购买的名单、淘宝该卖场的网页,
请问还有什么可以事先准备的资料吗?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有点慌,身边也没有法律相关科系的朋友,
心里很煎熬, ~~>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