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本人104/01/04于7-11加盟店(该店家挂名于莹旺企业行)任职
该店长并无实权,店铺管理以及所有权利由资金提供之加盟主负责
103/12底,本人与家名主进行面谈时该加盟主表示待遇以劳基法114/h起薪,并提供劳健
保,然到职时以相关能力不足为由改转以半薪/h起薪,唯本人不接受并于104/01/12早上
请求于104/01/11结束工作合同获准,该加盟主同意于104/02/10以汇款方式给予薪资。
问题:
今日(104/02/12)未收到薪资款项,并且想要求对方依劳基法给予基本薪资
请问我该以什么方式争取,可以直接至劳工局申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