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父母擅自取走成年子女公文件

楼主: liar5566 (我只是她的寝具)   2015-01-26 15:08:22
事实经过:
友人A,与其母亲(后称母A)关系相当不好,且未同住
母A封锁友人A的所有联络方式(手机、line等)
却又透过友人A的同社区邻居,回报友人A的生活动态
今日地检署发函给友人A,母A从邻居管道得之后
随即取走该份地检署文件,友人A透过各种管道要求母A交回该文件
但无任何下文
虽然友人A可以亲自去地检署申请该份文件
但问题在于母A私自取走且未通知友人A
以至友人A需向公司请假前往地院申请该文件
且此非个案,向来有关法院文件母A都私下取走且未告知
导致友人A于2004年在这样情况下被列为通缉犯
问题:
1.无论是否为亲属关系,未告知下取走当事人法院文件是否构成犯罪?
若是,可否提出告诉?有无相关案例可参考
2.友人A是否能将地址迁至区公所或其他地方,以收取个人文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xixet (= =)   2015-01-26 17:26:00
还有监护权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26 18:15:00
叫 A母 比较符合现况....未同住没把户籍迁出?应该没有监护权了,都在上班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6 19:28:00
那搬走搬到另外一个可以迁入户籍的地方就好了 = =
作者: moriofan ( )   2015-01-26 23:06:00
户籍早该迁出来啊 不然如邮局 她拿户口名簿去邮局都可领2区公所是不行的 既然没住在一起 迁到自己住的地方就好(除非遇到某种房东就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1-27 00:16:00
如果只是要收信 最简单的方法是去邮局租用邮政信箱然后勾选把所有寄到户籍地地址的信转到邮政信箱缺点是这只能用在邮局的信 黑猫之类的快递无效如果能把户籍迁出去是一了百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27 11:44:00
她没住一起可是住母亲的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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