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K76sajr ]
作者: Vicky0124 (Vicky) 看板: LAW
标题: [请益] 收到调查局的证人通知书
时间: Sat Sep 20 01:53:36 2014
各位好,前两日舍妹收到桃园调查站的证人通知书
待证事由为药事法案查证
电话及联络人都已查证为真
打电话询问对方,告知为台中的案子,
只是舍妹居住地于桃园,故由桃园调查站协助处理
原因为去年的一笔汇款予一位X小姐购买商品,
要我妹妹到调查站说明购买物等相关资讯
我妹回想,当时是在网络上看到X小姐再卖泰国减肥药
有连续买了一阵子(约七、八次),但去年10月左右就没再买了
因曾看过贩卖泰国减肥药是违反药事法的,所以她很紧张,担心会一并受罚
请问到调查站需要详细说买了什么东西?买了几次吗?
以上麻烦大家协助解答了,对方约定的时间是下周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