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们社区是刚交屋一年的新社区,
总户数大约45户,
管理费都是四个月收一次。前几天突然接到我们的保全公司发函,
告知我们的社区总干事因为亏空公款被解职,
保全公司口头承诺将会全额赔偿我们被亏空的管理费。
今天主委和财委到公司对帐,
才发现当初我们交屋时预缴的管理费及建商提拨的款项共一百多万,
根本没有转移给我们管委会,
总干事也因为东窗事发早就人间蒸发了,
根本无从找起……
问题:
因为管委会成员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
住户们也都没法律背景,
想请问版友们,
目前我们能做的该做的法律行动有哪些?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