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爸妈离婚协议是房屋土地共同持有,(主要是因为朋友爸的债务
皆为朋友妈偿还),而朋友爸近期不打算缴房贷,打算让房子被法拍,
而当初房贷的保证人为朋友妈,原本朋友妈打算等朋友爸的部分被
法拍后,行使优先承购权买回,但代书表示,因朋友妈为保证人身分,
所以无法出价购回法拍部分,而朋友妈持有部分也都会被法拍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大大:
1.若为保证人身分,无法购买法拍屋吗?
2.若因房贷问题法拍,朋友妈的持有部分,也都会被法拍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