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上周看到一个三角窗要做餐饮店面,
前几天签约,押金已付了两个月,
因为是要做餐厅需要装潢期,
与房东约定11月开始付房租 (租约上也写11月起租)
但今天被路过的好心邻居告知,
我们那间透天厝是违建,以后会拆掉
火速上新北市拆除大队的网站查询,还真的是违建
房东将那栋透天买下来之后自己改建,把侧面加盖到人行道上
所以一到三楼的侧面都是违建,
一楼骑楼列为A,一到三楼则是D,将依序排拆
也就是说我们万一傻傻的装潢并营运,
哪天被拆了就是欲哭无泪没人能赔偿我们的损失= =
问题:
1. 我们在签约时有请房东出示建物所有权状,也有拿到影本,
请问有这建物所有权状还无法保证这是合法建物吗?
那房客到底该如何防止自己租到违建?
2. 房东没有主动告知这是违建,未尽应尽之义务,因为违建会影响整栋建筑物的安全
我是否可以提出退租的要求,并无条件把押金全退回来?
3. 若房东不肯退押金,我们是否可以说租约上写11月起租,
合约尚未生效,必须退押金?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