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离职违约金

楼主: parin (跑步的感觉还不赖)   2014-08-18 02:00:41
事实经过:
朋友之前转行要进入美睫行业. 对方要求需要签一个月合约+本票5万
这段期间为试用期. 若期满考试未过或是员工自行离职, 需付5万.
(不过口头上有说, 若做未满2周可以只缴学费+材料+model费用)
之后正式上班的工作待遇说保密到通过考试才透露.
他在7/26签约+本票. 26&27训练了两天. 但是这时候还有别的工作. 7/31离职
对方这间是刚成立的分店. 所以迟至8/8才上班, 一直上到8/16考试通过后.
得知抽成比例以及还要签订新合约. 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离职两年内不得
从事相关行业). 两年内离职违约金.等等. 由于需要签本票, 金额又高达30~50万
觉得不妥所以提出离职.
问题:
1. 对方提出合约签订日是7/26. 离职时已经超过两周. 要照合约走.
可是他实际工作时间只有11天. 其他都是因为分店尚未准备好而没有通知上班
签订合约时也还有其他工作在身. 也是对方很急着叫他去上课才利用周末前去
这样子算合理吗?
我朋友是认为付出学费和材料等费用是可以接受, 但无法接受5万全额.
2. 对方没有办理任何就业保险. 劳健保. 总店+分店人数>5人
请问这样子合法吗? 能申诉他们吗?
3. (0818 update)
今天过去谈, 双方没有谈拢, 有将该合约拍照
刚刚查询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发现签约的公司统编, 网上查到的是xx服饰
总店的地址查询到的是yy服饰, 分店地址查无营业登记
且xx 和 yy服饰 负责人不同, 也和合约上的负责人不同
请问这样合约是否还有效力?
4. 承3. 统编不同的情况, 是否可能为某种逃税的手法?
PS. 1.上述口头说未满两周的承诺, 在line提出离职时有讨论到, 对方也有承诺有效
只是咬著签约日是7/26.所以不适用.
2.合约在资方手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8-18 10:38:00
2.如果分店是以分公司的型态存在 要分开算某些情况下(EX.不支薪)股东也不算,小营业人常这样规避1.在726~88刚好14天的情况下我会认为以正式上班日开始理由是双方真意显无合意而一方似乎纯粹想坑人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8-18 14:56:00
感觉上篇承揽而非雇佣捏
作者: eugeneu (阿德啦)   2014-08-18 19:10:00
合约是一式两份 为何你没有?另外 这感觉不是雇佣关系
楼主: parin (跑步的感觉还不赖)   2014-08-18 19:32:00
合约没有一式两份. 今天过去有将合约内容拍照.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8-19 11:01:00
如果是非雇佣,这是本版可以发问的内容吗?
楼主: parin (跑步的感觉还不赖)   2014-08-19 12:53:00
资方有照上班天数给薪.这样不算雇佣吗?网络上查到承揽和雇佣的差别: 判断是否为劳动契约之重点在于“从属性”,凡具有指挥、命令、监督之从属关系特性,都属于“劳动契约”并不以雇佣契约为限。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8-19 13:30:00
所以要看合约内容才能判断囉,雇佣承揽等是可以混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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