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请教少年事件处理程序

楼主: philippa281 (龙猫)   2014-08-17 23:37:28
事实经过:
约莫两到三周前,我在图书馆自修室午休起来后发现找不到手机,发现手机不见后马上报
案并且拿了三联单调到监视器画面,确定为坐我对面的男生趁我睡着时偷走我的手机,之
后我再度通知员警改遗失物案件为窃盗,并且作了笔录。
几天前承办员警通知我已经找到了窃嫌,是未满十八岁的高中生,并且告知我那名高中生
承认偷了手机,并表示发现手机不能用后将它丢进了垃圾车,也就是我再也拿不回来我原
来的手机了,于是我只好再买了一只新的。稍早再度打电话给承办警员问他能不能给我该
高中生的资料、打算对他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警员告诉我因为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关系
,所以不能给我。我问他现在事情的进度到哪,他说因为那名高中生不是现行犯,所以是
函办(?)处理,似乎在等待少年法庭传去?(这部分我听不太懂)
问题:
想请问的是,我有机会对该名高中生与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损害赔偿吗?就我印象中未满十
八岁的少年应该会依照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刑事程序,而我不确定有没有机
会在少年事件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才会问警员能不能给我资料,我自己走民事
程序。我对少年事件处理法的印象只有很保护少年、程序对外不公开而已,并不清楚我会
不会在该名高中生被少年法庭传去时受到通知,或是有没有办法透过合法的管道得到该名
少年的资料以对他提起诉讼。希望板上各位先进能替我解答少年事件处理的程序,以及接
下来我能做什么以确保我的损失能够得到填补。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8-18 00:13:00
根据我的经验,承办法官会传唤你,可到庭陈述你的意见我的手机在4月20日被偷,两天后就抓到窃嫌,也是未成年等到第一次开庭,已经是6月中的事情了开完庭,你就会收到相关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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