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没空不要看
纯磕瓜子泡茶用
: → VanDeLord: 我就技术的角度上来看,直接置换后,对被置换系统产生的 11/12 00:40
: → VanDeLord: 负面效果必须不会影响系统的必要运作或结构或连接关系 11/12 00:40
: → VanDeLord: 这时候技术人员才会进行直接置换,也就是不只是单单看正 11/12 00:41
: → VanDeLord: 面效果的作用,而且还会考虑负面影响,最好是没有负面影 11/12 00:41
: → VanDeLord: 响,那这种置换一定没问题的啦 11/12 00:42
: → VanDeLord: d大rise的议题其实很有趣很复杂也很有意义, 也会影响申 11/12 00:46
: → VanDeLord: 请策略, 比如说, 申请提早公开,不过这又是两面刃了, 11/12 00:46
: → VanDeLord: 另外也涉及法律制度的设计层面的问题,在申请日后,为何 11/12 00:47
: → VanDeLord: 进步性比对必须以公开日为基础,而不是申请日? 11/12 00:48
: → VanDeLord: 不是说进步性要件是建立在新颖性要件之上的吗? 为什么 11/12 00:49
: → VanDeLord: 这两个要分开? 11/12 00:49
以下纯脑补产生
王、李两人分别独立发明创作申请专利,
王先申请技术方案abc
李后申请技术方案abd
其中c和d无法直接置换,c的创造性较高,d的创造性较低
若后申请的abd方案使用mean plus function将abC的方案写入实施例中,
(C为c1~cn的集合,c1均等c)
假设王李两人都获准授权取得专利
林董和王是好朋友,王授权林董后,林董根据abc弄出产品X,
李看到市场产品X以后控告林董产品侵权,
请问林董是否要给李权利金?
若
1. c1=c,
2. c1可直接置换c,
3. c1均等c
上述情况是否会有重复授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