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一个美国案US7155308
该案为US6594844之CIP
US7155308原先Claim为A(多项)
在 non final rejection 时认为它与US6594844 double patenting
然后US7155308修正除了原本的A(多项)Claim外另新增B(多项)Claim
在 final rejection 时一样认为是double patenting
然后US7155308把B系列Claim 删除 并声明terminal disclaimer
最后取得专利权
字义上的意思看似是放弃了US6594844的权利
但又发现US6594844一样有继续缴年费
故研究了一下terminal disclaimer的意思
审查委员应该是认为US7155308借由CIP延长其专利期限
故其实两个案件都是存在的 只是后案的专利期限与母案相同
请问我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 还是有没思考到的地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