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音讯压缩技术相关专利权利金要支付到何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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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MP3 音讯压缩技术
过去20年我国消费电子业者几乎都曾为MPEG付出"过路费",
而且金额还不低。到底MP3 音讯压缩技术相关专利权利金要支付到何时 ?
依据 Wiki 网页资讯 [注一],一般业界所谓的MP3 音讯压缩技术完整名称是
MPEG-1 Audio Layer III,其算法最早是在 1991年被MPEG,
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组织接受 (approved),
且于1991年12月6日将该ISO 11172光盘片对外公开,
1992年ISO 11172标准内容确定 (finalized),
然后MPEG组织于1993年8月12日发行 (published) 为 ISO/IEC 11172-3 [注二]。
推论美国以外的各国MP3相关专利年限
我们可以合理推论如下:
(1) 任何宣称是 MP3 音讯压缩技术标准的必要基础 (standard essential) 专利,
都必需要在1991年12月6日前提出申请,取得早于ISO 11172公开光盘片内容的优先权日,
该MP3基础专利才能确保其有效性。
(2) 美国以外的国家,专利有效年限都是申请日起算20年;
若再考虑引用国际优先权获得额外1年的专利效期,
因此涵盖复数个国家的专利授权组合,
最晚的专利效期应该是自最早母案申请日起21年后结束。
因此我们能合理结论:任何美国以外的MP3必要基础专利,
均应该在2012年12月初失效 (1991年12月6日前提出申请 + 21年效期);
亦即针对美国以外的国家,自2012年12月中起,
使用MP3音讯压缩技术应该是无需支付任何专利权利金。
美国专利年限计算方式
因为牵涉到1995年因应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美国专利法修法变革,
故美国专利年限计算较复杂,依据专利或申请案在1995 June 8 当天的法律状态,
笔者归纳其专利年限可区分为三种态样:
表一、美国专利年限计算方式
USPTO 美国专利MPEP 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US专利年限计算的相关文字原文摘录如下
[注三],供各位读者参考比对原文,以便清楚理解上表。
宣称是MP3基础专利且核准时间较晚的US专利
已知收取MP3相关US专利权利金的主要专利权人有
(1) Sisvel关系企业Audio MPEG和 (2) Technicolor,
该二专利权人也分别在网页上列出其所据以收取权利金的MP3相关专利表列。
[注四] & [注五]
因为惟有 "态样B - 专利效期年限为专利核准日 + 17年" 者,
其US专利效期才有可能超过 "自最早母案优先权日起算21年",
故笔者将两者公开专利表列中核准时间较晚的US专利整理如下表,
并区分态样以计算各US专利的效期年限。
表二、MP3相关专利有效期核算
检视Technicolor 专利表列,若限定优先权早于 ISO 11172光盘片公开日
(1991年12月6日) 往后加1年的US专利,则最晚失效US专利是USP# 5812672,
该 '672 专利已经于2015年9月22日效期届满失效。
至于其他若干篇2017年才过期的专利,他们的优先权日皆晚于1992年12月6日,
发明人无法透过主张较早发明日,排除ISO 11172光盘片前案 (美国专利法旧法102(b) 前
案);因此我们应该合理质疑那些2017年过期专利并非ISO 11172标准的必要专利。
类似地,检视Audio MPEG 专利表列,若限定优先权早于 ISO 11172光盘片公开日
(1991年12月6日) 往后加1年的US专利,则最晚失效US专利是USP# 5539829 和5606618,
该 '829 和 '618 专利已经于2013年7月23日效期届满失效。
至于其他若干篇2017年才过期的专利,类似上段分析,
我们也能合理质疑那些2017年过期专利并非ISO 11172 标准的必要专利。
如同 Technicolor 网页[注六和 Sisvel 网页[注七] 简介描述目前所授权专利系包含:
ISO/IEC 11172-3 (MPEG-1 Audio) and 13818-3 (MPEG-2 Audio) 相关标准专利。
笔者认为两家公司似乎都刻意把MPEG-1 Audio Layer III和MPEG-2 Audio相关专利包裹在
一起授权,并且广泛笼统地概称为MP3专利,借此在授权专利项目中增加MPEG-2 Audio
相关专利,以延长他们宣称的MP3专利授权合约年限到2017年
(笔者推论是到最后一件专利过期失效)。
结语
笔者就所理解的US专利法条内容,进行下列专利年限计算,
和若干网页文章报导计算所得的MP3专利届满失效期限并不一致,
例如: Wiki [注一]上所描述的5703999专利失效年限是2017年12月,
就和笔者计算结果相差4年;若有谬误欢迎读者来函指教更正。
倘若笔者计算大致正确,
则可知目前离两家公司宣称标准相关的最后一篇专利失效日 (2017 Apr.)
仅剩半年时间,不确定两家公司届时是否还会借词增加其他MPEG audio
相关专利来企图继续延长MP3专利授权合约年限?
建议台厂研发人员或可思考下列应对方式:
(1) 和音讯IC供应商确认,
其IC内部线路/韧体不会实施 (或可以关闭)
MPEG-2以后新版标准的音讯压缩/解压缩技术,
(2) 咨询公司内业务单位,
请其评估产品规格是否只需使用到 MPEG-1 Audio Layer III 技术,
就能够满足市场客户需求。若两者答案皆为肯定,
则或许该是向MP3专利权人说再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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