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两个商标法和著作权的问题

楼主: JimmyWr ( jimmywr)   2016-04-14 17:21:43
各位好 我是作平面设计的
最近接的case有接触到几个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问题
想请教一下各位
1.我们要介绍产品, 然后可能用几张照片陪衬,
会使用到酒瓶来讲解食材
照片上出现某个酒瓶,酒瓶上有LOGO图样和说明文字,
请问是否可以主张著作权法上合理使用
智慧局著作权组是跟我讲可以主张合理使用, 想再请问各位意见
2.客户临时针对他的产品想到一组名称,然后请我作DM放到网络上
虽然我们在设计契约里面应该是会提到, 编排者仅负责编排,不负法律责任
但我不知道基于情感上是不是需要帮他作商标查名, 是否会和其他商标冲突
请问各位如果像这样的案子会怎么处理呢, 谢谢!
作者: poeoe   2016-04-14 19:49:00
找个事务所当法律顾问比较保险阿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罢了)   2016-04-14 21:54:00
找事务所吧,知识是有价的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4-14 22:56:00
介绍产品已有意图销售行销之暗示,不适用合理使用原则契约明订从其契约,侵权行为由客户承担,你可就该名称商标查名之议题告达告知义务
楼主: JimmyWr ( jimmywr)   2016-04-15 11:50:00
感谢以上前辈的讨论, 不过我觉得商标侵权的告知义务 不清处是不是已经算设计者的份外事了 @@ 只是因为刚好我读法律知道这可能会有问题这样...@@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4-15 13:06:00
客户要求的名称当然由客户自行负责,你不必承担,契约载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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