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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逼的原告、苦逼的被告 大陆专利诉讼 谁最牛逼?
吴碧娥╱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深圳一家公司好不容易走到要通过上市申请那一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定当天
下午要宣布通过IPO申请,没想到上午证监会突然收到传票传真,内容直指今天下午要
过会的这家公司,主打的产品涉及专利侵权被起诉,原告的目的正是抓紧时机,痛击
该公司要上市最大的卖点。结果证监会马上决定“下午的会别开了!”在大陆被控专
利侵权千万别掉以轻心,否则就连长久规划的IPO都有可能当场泡汤……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3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6,227件,比2012年成长
79.9%。其中,专利纠纷办案5,056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4,684件),成长率101.4%;
假冒专利案件共11,171件,同比增长71.5%,办案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大陆专利侵权纠纷 外观设计案件最多
图一、2013年中国专利纠纷案件数量统计
尽管专利权人有权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动权握在原告手上,看似比较有利,但在大陆
而言,原告也不是这么好当;如果不幸沦为被告,最有效的策略是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根据统计,2013年总共有2,930件专利无效申请案,其中实用新型1,394件、外观设计
933件、发明603件,审查结果至少有三成是无效,还有一成是部分无效。
大陆一审程序从提告到结案,原则上应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但就过去经验来看,一审程
序官司打个三年,也是常见的。一审的重点主要是查明事实,原告的证据最好都在一审
期限内提出,因为要提出新证据的限制非常苛刻,所以一定要把握时效。专利诉讼还会
涉及专业领域及技术鉴定,一般鉴定时间至少就要6个月,导致一审很难在一年之内结
案。不过被告有可能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如果专利很明确不具有效性,法院会裁定停止诉
讼。
通常在一审若有技术争议无法判明时,会由法院委托进行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提出的
鉴定报告只能当作参考,不会成为定案证据。二审法院出现委托鉴定的情况很少见,不
过三星公司曾在一审败诉判赔5,000万元,后来三星在浙江高院提出上诉,用大量事实
说明技术对于判决的重要性,最后才说服法官罕见的在二审提出技术鉴定。
原告的策略:三一定律
工业总会6月主办的“大陆专利业态最新趋势与名案实务分享研讨会”,邀请北京同立
钧成知识?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刘芳、黄家伟及黄健来台分享专利诉讼的实务与
经验。
身为一个代理专利诉讼经验丰富的IP司法鉴定专家,刘芳认为大陆各地法院在专利侵
权审理上仍具有差异性,至于法院的审理水平,则是沿海、发达地区普遍高于内地。
若决定要当发起专利诉讼的原告,别忘记要知己知彼、多了解被告。
刘芳在2002年接到一件专利诉讼案子,担任被告方的代理人,事隔多年与原告熟识之
后,私下问原告为什么要告这家公司,因为它并不是市场影响最大的一家。结果原告
透露,选择这家公司作为被告是因为它符合“三一定律”,也就是“市场增长速度最
快、技术研发一般、法律管理能力不高,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一定打他!”这在大陆
仍是专利权人发起诉讼的基本法则,可见选择被告也是有规则可循的。
原告的困境:苦难的证据
“有时候你明明知道人家侵权,就是找不到证据。”锁定目标对象后,最痛苦的是拿
不到实物和财务证据,因此刘芳才会以“苦难”来形容原告面对蒐证无力的心情,不
但被告的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法院对于证据的形式要件非常严苛,若要使用网络证据,
还要有公证手续。
刘芳建议,原告必须多方了解这行业其他公司的利润率、对手市占率,有些行业主管会
有相关数据,可请法院申请调取资料。若实在拿不到的财务证据,只好用市场调查数据
,但原始真实性可能很简单就被对方否决了,因此诉讼过程中若能说服法院去被告公司
现场取证,对原告是最有利的。
而台湾企业非常关心的就是“诉前禁令”,害怕一旦成为被告,会被查扣或冻结公司
户头。幸好现在各地法院的态度是“能不做就不做”,因为南京法院曾接了一件专利
诉讼,原告提交证据要求扣押及冻结被告两个公司帐户,结果导致被告的钱进不出来也
出不去,连工资都发不出,最后演变成员工上街抗议的社会事件,这让法院承担很大的社
会责任,日后对于诉求禁令趋于谨慎,条件设限也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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