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小弟我目前是管理学院大一升大二的学生。
敝院在大二时有规划一必修三学分课程“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但由于小弟未来
规划想修习一些法学院的民法课程,故想先在大二上学期时选修“民法总则”。
请问各位管院与法学院的前辈们,管院的“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是否可以“单纯”
以法学院的“民法总则”充抵?还是需要搭配其他课程(如债总、物权blabla)一起才能充
抵?(因为民法概要似乎是法学院的民总、债总、物权......的集合体XD,不想浪费时间精
力同时修民概与民总QQ)
稍微爬了一下版好像没有太多关于这方面的讯息......上网找学校官方资料又不大齐全XD
想请问各位有此经验的前辈或同学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意见以供参考??感谢各位!!
祝大家暑假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