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管院的民法概要充抵问题

楼主: Mike1995 (迈可)   2014-07-16 17:55:53
各位版友大家好,小弟我目前是管理学院大一升大二的学生。
敝院在大二时有规划一必修三学分课程“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但由于小弟未来
规划想修习一些法学院的民法课程,故想先在大二上学期时选修“民法总则”。
请问各位管院与法学院的前辈们,管院的“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是否可以“单纯”
以法学院的“民法总则”充抵?还是需要搭配其他课程(如债总、物权blabla)一起才能充
抵?(因为民法概要似乎是法学院的民总、债总、物权......的集合体XD,不想浪费时间精
力同时修民概与民总QQ)
稍微爬了一下版好像没有太多关于这方面的讯息......上网找学校官方资料又不大齐全XD
想请问各位有此经验的前辈或同学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意见以供参考??感谢各位!!
祝大家暑假愉快^ ^
作者: helen14701 (碰)   2014-07-16 18:12:00
这个应该直接问系办比较准吧
作者: jounevolix ( )   2014-07-16 18:17:00
会计系不行 民概民总范围不一样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7-16 18:52:00
记得不行,范围差太多
楼主: Mike1995 (迈可)   2014-07-16 18:54:00
我是记得财金系可以,其他系就不知道了QQ还是等八月选课资料出来再询问系办好了XD
作者: a125419401 (doge)   2014-07-16 18:57:00
问系办 如果现在不能充抵的话 好像可以申请让系上课程委员会开会时考虑 最后结果系办说了 工管系是这样~^算
楼主: Mike1995 (迈可)   2014-07-16 19:14:00
感谢大家的回复,我再向系办问问囉~~
作者: milly0922 (米粒)   2014-07-16 23:11:00
财金系可以+1
作者: billy12344 (汪仔)   2014-07-17 22:36:00
若要以法律系课程充抵会计系之“民法概要”,需修毕法律系开设之“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总论一、二”“民法债编各论”、“民法物权”、“民法身分法”课程并出具学生报告书予会计系办审核,且需并附修课成绩作为是否予以充抵之参考,以上。
作者: shawty (低调™)   2014-07-18 12:25:00
会计系的民概好充实啊
楼主: Mike1995 (迈可)   2014-07-18 19:20:00
谢谢billy大大^ ^ 这样安排的确十分充实啊XD
作者: aeiou335 (tbrdet)   2014-07-22 15:04:00
财金系可以 不过强烈建议三思而后行
作者: ravi0126 (人可何)   2014-07-30 17:45:00
推楼上哈哈!推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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