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新闻后
我想以后大家如果跟亲友一起去健身,然后要指导亲友做动作
应该就不会再被刁难了
以前版上常看到的争议和纠纷,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真是好新闻一件
不过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可以用在游泳池上面呢??
下面是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breakingnews/1077801
2014-08-10 19:43
〔记者陈彦钧/台北报导〕民众贾先生日前带自己小孩前往文山运动中心健身,在教导如
何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的过程中,却遭到运动中心人员制止,认为贾先生违反运动中心禁止
私人教学的规定,引发双方口角争执。市议员阮昭雄表示:“连亲子之间的教导都不行,
这太没有人情味了!”
陈情民众贾先生说:“这问题存在很久了,体育局却一直都无法解释清楚。”他当时表明
愿意拿出身分证件证明父子关系,但却遭到运动中心人员拒绝,因而当场要求退费离开,
回到家后查询北市体育局网站,发现亲子间的教导属于可被允许的范围,他希望体育局能
纠正运动中心的作法。
阮昭雄表示,运动中心网站也写到禁止私人教学,但亲子关系不在此限,管理阶层应充分
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往后引起更多误会。
文山运动中心执行长陈复兴回应,往后运动中心会将相关规定标示更为明确,并充分告知
工作人员。
台北市体育局运动产业科长邓?珊解释,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硬性规定,除了恐造成严重
运动伤害的专业器材外,北市各运动中心均应从宽认定亲子、亲友或伴侣间的教导行为
,并须加强员工教育训练及清楚标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