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产业园区声请停止捷运环状线建设败诉 原因出炉!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21117004233-260402
17:27 2022/11/17 中时 林伟信
先锋材料科技及新北产业园区忠孝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决环保署命
令北市捷运工程局不得实施“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建设计画”中“北环段原Y19站至Y19A
站”范围内的开发行为,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提告的公司不具当事人适格(诉讼实
施权),且环保署也无权命令,驳回其诉讼。
由改制前台北县政府担任开发单位之“民间参与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先期规划”环境影响
说明书,经环保署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依该开发行为计画内容,Y7站至Y17站
为高架路段,Y1站至Y7站以东、Y17站以北至Y29站为地下路段。
后来因配合机场捷运建设计画,北县政府乃作成“民间参与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先期规划
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2005年环差报告),将其中Y17站至Y19站间路段的开发行为,由
地下形式变更为高架形式,并报送被告审核通过。
先锋材料科技等公司主张2005年的环差报告,并未包括将改于Y19站至Y19A站间五工路设
置出土段,直至2019年综合规划书才明确表示将出土段改设于五工路段,此一开发行为对
其权益影响重大,于是在经由公民告知程序后,提告请求停止实施北环段原Y19站至Y19A
站间开发行为之行政处分。
北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先锋材料等或为公司或为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均属“利己团
体”,不具环评法上公民诉讼之当事人适格;环保署也无作成附解除条件之命台北捷运工
程局停止实施开发行为行政处分的权限,驳回其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