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长:可设捷运控股公司 技术输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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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记者郑玮奇/专访〕前瞻轨道建设将在各地启动,如何统整并扶植国内产业成挑战;交
通部长贺陈旦表示,捷运建设的规格、法令可由中央订定,但它不是城际,而是都市内交
通,路线、车站开发、费率等须地方决议;但的确不须各县市都成立捷运局、捷运公司,
可成立类似控股公司,负责规划与营运;兴建、维修则可先委托现有的捷运局协助,但规
格朝标准化努力。
可向缅甸、印尼争取兴建捷运
贺陈旦表示,台湾可有两、三家大型公司,在各地协助建设捷运,规划、兴建、营运、维
修累积完整经验,长期就可向国际输出,去缅甸、印尼等争取帮建捷运。例如台北捷运,
虽比香港、新加坡晚,但日前新加坡捷运有维修问题时,是找北捷公司帮忙。
贺陈旦指出,捷运等土建工程,台湾自制力已达百分百,县市就能找到人才,不用中央设
计、监工。中央最能代劳,是将工程标准化,例如高架柱子所用结构、何种工法等。剩下
路线规划、系统选择、开发场站,则应是地方事务。至于盖完后会否变钱坑?贺陈旦强调
,这跟所有公共工程一样,可行性评估及招标时,评审就须把关,跟中央没有直接关系。
中央若设捷运局 恐衍生权责争议
至于中央统一规划兴建?贺陈旦指出,因台北捷运局、高雄捷运局等派用机关结束,大批
人才离开会很可惜,因此外界呼吁成立中央捷运局。但若成交通部局处,那会有先盖A县
或B县的争议,且若发生事故,变成交通部首长要去地方议会报告?
又以机捷为例,地方会要交部承诺,很多延误通车造成的衍生费用,包含财产、开发利益
等都要无偿给地方。前瞻轨道如都由中央兴建,又要分摊出钱,恐问题重演。
统一规格须考虑有无违反世贸规定
贺陈旦表示,的确不须各县市都成立捷运局、公司,但可成立类似控股公司,协助营运、
维修、扩线等,也可对县市报告,累积经验也扶植产业。
轨道建设应将轨道、机电、号志等规格统整?贺陈旦表示,轨道工程很多技术须开国际标
,中央若为台湾厂商统一标准,须考虑有无违反世贸规定。
贺陈旦表示,要统一标案不易,但会朝标准化努力,例如车辆动力系统、号志控制系统,
台湾还没那么高的专业性,但零组件或维修物料等是可先标准化,对采购也有帮助。要助
“国车国造”,也可招标时,将机电、动力等技转当成加分项目,吸引国际厂商技转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