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关偷渡

楼主: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   2023-11-10 18:26:10
由于不断有文章与推文在模糊焦点,故单独针对陈年旧案以及“豚”的问题回复一篇
首先,关于陈年旧案的部分
我只能说再次体现了自告奋勇出来解释的人常常得背负莫须有的传言
1. 目前板务仅是对于 B3 板规海巡过去未海巡过的项目,就能引出不同板主发文了。
难道真的有人觉得在 4 位板主,包含 diefish5566 也在任的情况下,
如此多板众关注的违规标准,能由一个板主独断决定而没有任何人出来发声吗?
2. 认定“○○厨”“○○豚”为违规的脉络,
是由 2015 年 rainnawind 板主进行的判决流传下来(当年判定“雷姆厨”违规),
2021 年判定“○○厨”违规的判决脉络皆是依照 2015 年的判决产生,
本届四名板主没有在判决时外加任何新的解释。
3. 对于认定违规在不同板主有不同意见时,由于执行水桶的板主需要承担申诉的问题,
故会由认同违规的其中一名板主执行水桶,当年“○○厨”“○○豚”的实际水桶
由我执行的应仅有 1~2 案。
本次 B3 进行海巡新违规项目以及偷渡文加严皆是针对偷渡与强迫偷渡的乱象而产生的
措施,本板并未有将“豚”列为禁词的计画。
这边特别举一些在偷渡文加严审查与 B3 全面海巡的情况下,原文跟推文使用“豚”都
完全符合板规的状况。
1. 文章代码(AID): #1a_23uZ0 (LoL) [ptt.cc] [闲聊] 赖清德是谁?
询问 PCS 决赛舞台上的人物是谁,“政治豚”“赖豚”“绿豚”等皆完全符合板规。
2. 文章代码(AID): #1bCf4kGT (LoL) [ptt.cc] [实况] ポロ爱好会 / 天帝フォルテ
Vtuber 实况文,“vt豚”“holo豚”等皆完全符合板规。
3. 文章代码(AID): #1b5iam6d (LoL) [ptt.cc] [闲聊] faker真的是电竞LBJ
将 faker 与篮球职业选手相比,“NBA豚”“LBJ豚”等皆完全符合板规。
4. 一时找不到实例,但是发一段 Vtuber 实况打 LoL 的 vod ,讨论其中发生的操作。
讨论 Vtuber 游戏内容,“vt豚”等完全符合板规。
5. 某 S 板友发文讨论 viper,“VP豚”完全符合板规。
我想举例到这边应该足够说明板规改动的时空下完全符合规定的使用方式了吧。
在与原文有关的前提下,即使全面采用新的 B3 标准,使用“豚”仍是能符合板规的。
原则上这篇文章之后不会再回复模糊焦点的内容,其他部分等忙完会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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