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关偷渡

楼主: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   2023-11-08 18:08:16
感谢 comodada 对板务提出的建议,从原文进行回复
※ 引述《comodada (嘎啦碰)》之铭言:
: 标题: [建议] 有关偷渡
: 时间: Sat Nov 4 13:36:38 2023
: 单纯想聊一下个人对于偷渡文的判断,
: 因为感觉月板在帮我之前在置底分享的标准扛砲火。
: 再加上被月板点名。
: 有点像老板一直暗示你发言,但看你不讲话最后还是点了你的名,姆咪。(′・ω・`)
...
: 但在聊这个之前,必须先建立前题:
: 1. 偷渡文为不符合板旨之文章。
: 2. 偷渡文属于“无可观”之范畴。
: 此前曾跟三好板站内信询问过关于偷渡文的判断。
: 引用一下三好板的回答:(括号内为补充)
: ‘(看板)人气没有那么高->不需要(对偷渡文)做加严判定->以利板面活络(板旨之
: 一)。’
: 这句话似乎可以做以下的理解:
: “偷渡文因有助于板面活络,在一定程度下符合看板宗旨。”
: 在这个脉络下,跟板主讨论偷渡文判断标准是没有实益的,毕竟前题就被打掉了。
: 尽管我不认同,但板旨的解释属于各板板主的权责,所以我还是尊重。
关于这部分我无法认同 samhou6 板主的看法
原因就如同我先前多次提到的,LoL板做为英雄联盟与相关话题讨论专板而非综合闲聊板
如果有闲聊的需求应该使用C_Chat/MarginalMan/C_BOO等看板
本板不应仰赖与本板无关的内容来冲人气
引用一句前板主曾说过的话
“干脆开放政问人气直接超西赶八 但那干LoL什么事”
偷渡文仅仅是假藉LoL的名义实际上行NBA、棒球、时事、政治等话题的讨论
这些话题与本板的游戏、电竞、选手主播等人物皆毫无关联性
本站已有各类看板可以满足使用者讨论上述话题的需求
实在没必要让这些话题来影响正常的LoL讨论
: 而第二个前题的建立,比较像是板规理解。
: 简单来说,就是 B2(无可观)与 B3(无意义)的控制范围。
: 在板规设计中,B2 仅含“文章”,而 B3 涵盖“推文”。
: 所以在板规解释上,
: “无可观”能包含的解释范围会比较宽松,而对于“无意义”的解释应该会比较限缩。
: 也因此,B2 能涵盖偷渡,
: 但 B3 对于(因偷渡风气而产生的)离题推文是否能拘束,
: 个人认为还是必须要考虑论坛普遍的讨论习惯来做更审慎地处理。
参考前板主InnGee当时对B3解释时的时空背景:
“板主再次宣导B3板规,同日内两次或以上进行与原文无相关推嘘文者,已违反板规B3,
请板友切勿迳自在推文看见特定ID就狂推"钱"一字,
或于无相关之文章推"钱",妨碍文章正常讨论,
板主将严格取缔,请各位板友切勿以身试法,洁身自爱,感谢。”
当时本板有部分帐号常常发钱(以下简称高义)吸引板友推文
有时候高义也会到别人文章底下推文发钱
但常常仅是推文讨论而未发钱,却仍然吸引大量使用者涌入推“钱”“$”之类的推文
严重影响到部分文章的正常讨论与阅读,如此的背景下才有了当时的公告与B3大执法
相关标准仍然沿用至今,目前在无发钱文下方单日推两次“钱”“$”或类似无意义推文
皆会以板规B3进行水桶
而现今的偷渡风气亦造成类似的问题产生
许多使用者会在正常讨论的文章下方大量涌入,猜谜这篇文章是否可对应时事
与前述案例同为与原文无关的推文,影响了文章的正常讨论与阅读
故此行为应可使用B3进行处分
: 好,前题结束,来写个人对于偷渡的认定标准。
: 节录一下 B2 条文:
: “任何文章未满正体中文30字、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或其撰文态度有争议者。”
: 以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来判断偷渡的客观标准已有共识,
: 即“有无值得讨论价值”、“连结是否过于生硬”、“假设情境过于牵强”,
: 这些老生常谈就不再赘述。
: 个人对于后段撰文态度有争议者,
: 能否拿来处理具备偷渡故意者比较有意见。
: 引述一下死鱼前板的公告 #1YsEjfLU (LoL):
: ‘撰文态度争议
: 很明显那些文章写出来根本不是要讨论文章本身内容的
: 当然这个主观观点很重 所以桶的大多都是自己自爆’
: 由此可以推知,这板规大多用来处理自承偷渡。
: 但板主对于自承偷渡的处理大多莫衷一是:
: 有认仅是处理前段“…值得讨论、…过于生硬、…过于牵强”
: 中“值得”、“过”的补充判断依据;
: 有认需满足前段“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才有判断余地。
: 而个人认为,除了主动明确表明确有偷渡的故意。
: 在文章标题及内文客观上有一定线索能连结到他事件,
: 而发文者针对离题推文为中性回应或正面回应,而非导正主题或不予理会,
: 则该回应则应能被视为该发文者的自承偷渡(比较好的解释是具备偷渡的故意)。
: 但就算是这样,这也是专打不长脑袋的家伙罢了。
: 对减少偷渡文章没有多少实质上的帮助。
板规B2自从设立以来往往仰赖时任板主群心证
往往会受到当时看板风气以及板主个人风格认定何谓“无建设性”“不具可观性”
而 diefish5566 发表上列公告后虽有大致标准可循
但从推文部分板友抱怨即可看出不同板主进行的判决当时就有不小的分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目前的B2板规管理下偷渡风气仍越发盛行
甚至演变出我在日前公告中提到“强迫偷渡”的现象
即使是正常讨论的文章,也会有使用者涌入推文强迫说你是否偷渡某个议题
仅靠该公告认定“无建设性”“不具可观性”“撰文态度有争议”之要件
现今已难以遏止相关风潮,甚至演变成部分使用者的创作大赛
现在的看板环境要让专板回归专用,势必得对偷渡文章进行大执法
要减少偷渡文章可从赋予板主更灵活的标准判断何谓“撰文态度有争议”着手
该使用者有违反B2记录、客观上可联系到现实事件甚至推文者的评论
都应斟酌纳入判断原发文者是否触犯“撰文态度有争议”之违规
当然在赋予板主更多心证空间也将更考验板主对于游戏、电竞以及时事的认知理解
也更加要求板主以中立客观的角度审视可能违规的文章,避免善意发文者权益受损
但要应对当下的板面状况,可能也只有此手段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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