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ssacre (该换暱称了@@)》之铭言:
: 支持死刑:有些犯人罪大恶极 应该求处死刑
: 支持废死:犯人有人权 法律是保障人民生命而不是剥夺人民生命
: 法律是为何而存在?? 矫正心态不良的犯人? 替无辜的受害者讨公道?
: 所以法律存在的目的好像会影响要不要有死刑
: 就我个人认知:
: 犯错的人应该要受到适当的惩罚 受害的人应该要得到合理的补偿
: 犯错的人受到的痛苦 = 受害者及其家属友人与整体社会遭受的伤害
: 限制条件:不能杀死犯人
: 合理的处罚:设计适当且合法的凌虐犯人使之遭受痛苦
: 实例:新加坡的鞭刑 可以让犯人不断的感到痛苦
: 运用小说里生死符的概念 让犯人活着但生不如死
: 上述的情况应该就能让 犯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又不用杀死犯人
: 受害的人应该也可以用类似保险赔偿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 受害的人得到的赔偿 = 加害人造成的伤害
: 如果这样做的话废死的争论就没有了 为什么制定法律的人都不这样做???
: 而且除了死刑 也常常看有争议的判刑 例如:性侵犯 都是觉得刑度太轻
: 为什么法律都不去强调怎样的刑度才合理的问题??
法律之所以存在,即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
就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死刑是必须存在的,许多人权团体顾虑到的是人权,
认为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夺取另一人的生命,但在此也不禁让人反问,他们不尊
重人权那被他们夺取生命的人人权何在?难道因为他们被夺取生命是活该吗?
人权团体表示以感化教育来重新教育来代替死刑,但是他们是否能保证这些罪
大恶极的犯人,能够重新融入社会?也不会再度犯罪?
或许有人会说那就终身监禁,但是终身监禁就代表我们必须支付庞大的社会资
源,去养一批无法生产的人。有人会反驳,可以让那些人进行生产,但是有多
少人会因为受到感化而努力工作来赎罪?
所以因为这样子,难道还要我们花大笔的税金去养一批不事生产又随时会引爆
的炸弹?
有人会说,人性本善,我们要相信人性,但是他们可曾看过因为指证犯罪的证
人,在受刑人出狱后惨遭杀害?
有人曾说废除死刑是进步的象征!
可是美国够进步了吧!他们全面废除死刑了吗?欧洲够先进了吧!他们全面废
死了吗?
答案是没有。他们依旧是有存在着死刑,这是为什么?
就我看来就是死去的人事无法补偿的,他们的权益受损却无法回复原状的。
废死联盟的说法是放弃了无辜的受害者,然后去保全加害人,这到底是正义?
还是愚昧?
或许有人会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反驳。
但死非吾所愿,亦非彼所愿,当任何人加害我们的时候,难道连最基本的求偿
都办不到吗?
废死一事,就人性的考量上来说,其实过于理想,纯粹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础
下,但美国某监狱所有狱警荷枪实弹守护,甚至随时可以射杀意图反抗的受刑
人,这代表什么?代表人性绝对不是纯善的,而教化也不是万能的,有时候吓
阻却是比教化有用的。
因此,综上所言,本人反对废除死刑,只因不合人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