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司法权强屁!!

楼主: 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2011-12-29 17:51:40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s 看板 #1E-_7qqG ]
作者: stevegreat08 (暴君) 看板: politics
标题: [心得] 司法权强屁!!
时间: Thu Dec 29 12:51:55 2011
司法权强屁!!
司法机关要遵守法律,要遵守宪法,要遵守法理与习惯,
要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法秩序,让政府与人民得以遵守,
哪像行政与立法,只要说自己有民意基础,自己符合公益,
什么人权,什么法律,通通可以践踏在脚底下,司法权强屁!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是刑法让人民可以立即性的自我救助,
这是人民权利行使的方法,但是所有权利都不该乱用,
正当防卫本来就是一种类似“刑罚”的自我防御手段,
要知道正当防卫下,民众可以用各种攻击或防御手段阻止立即性不法侵害,
但要注意不能对付没持武器的孩童与老人,且在侵害停止后就要结束,
然而,民众不懂所谓的正当防卫就以为这是权利,就能滥用,
这样就是违反权利滥用原则,刑法也是禁止的
紧急避难也是,只是他的不法反击性不那么的强,必须要特别注意是否侵害他人,
譬如,你在山上遇到一头老虎要吃你,你跑到山中某猎户家打破他家窗户进去避难,
你受到的侵害是老虎,而非猎户,因此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难,
两者强度并不相同,所谓“过当”定义也不同
然而,真要去区分过当与否真的是“自由心证”与“证据”的问题,
就算有决议,也只是构成要件的解释及自由心证要注意的原则,
那也要个别法官就个案处理之
行政机关执行勤务,军警执行勤务、司法判决也是如此,
是不是行政机关只要说依据为了公益,可以把你们的房子直接征走?
是不是行政机关可以不断的罚钱而不要去管不法利益是否早有课完?
是不是警察只要发现路上有人可疑可以立刻要求开你车厢,不服就揍你,
没发现任何赃物说他在执行勤务而免责?
是不是军队每天把人搞丢,或者把人搞到残废,家属都不能哭着要陪,
因为这是训练必然发生的结果,连赔偿与慰问都不用?
是不是当有人基于良心与宗教理由而逃避两年兵役,结果被关了10年,
还认为本该如此呢?因为这就是义务?是吗?
“比例原则”是所有政府机关执行公务,乃至法院判决都必须遵守的,
简言之,不能拿“大炮打小鸟”
为何?因为公权力的强制性永远高于民众,最容易侵犯人权与宪政,
就是会有人以为行政机关既然不能“免除责任”那么就摆烂或装清高,
很好啊,那么就是内部应变问题,以及根本没资格说遵守法律赋予他们的义务,
就是懈怠职务,不管是基于公务员内部规章,还是陆海空刑法,就该被处罚,
这放到军队,就是军纪问题,上级没有制度与发布正确的命令,下级无法应变,
在打仗时,早就被人打瘫了,然后输了在说:没啊,我们不忍心
奇也怪哉,这是真的不忍心?都有人说要让行政机关洒水敢人了还不忍心?
这到底是不知所措,还是不忍心?这就是军纪问题!
有人说担心媒体与舆论怎样,更是好笑,就已经有网友们这么激愤,
为何还有人会相信媒体与舆论是对的?就是代表更多人会信爱看!
媒体也是个自利厂商,当然为了或许最大利润而报导人民感兴趣的话题,
如果人们不爱看政府出糗,如果不爱看八卦新闻,不爱看某某艺人与富商结婚,
那到底谁是社会乱源?就是那些不去管事件本质、逻辑与证据而把讯息当真的愚民
司法权很强?强屁!强在哪?
上有上级法院,没证据,没理由,要被上级法院驳回,
外有舆论,没符合观感,没符合舆论,要被民众与新闻咒骂,
大法官说了多少次,人权与公益的权衡?说了多少次要遵守权力分立?
说了多少次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遵守合法的程序?
谁听?谁信?谁理会?司法权不过就是一个屁!
明明是让人生活更自由的空气,却被嫌得像屁一样
既然网友们这么强,这么奋慨,来考法官啊,
只要大学毕业且修满7科(每科至多承认3学分)共20个以上法律学分就能去考,
不是觉得法官很好做?不是觉得法官领这么多钱,又可以肆无忌惮的判,很爽?
试试看咩,监督司法程序、调查证据真伪、形成自由心证,写下判决理由,
一堆人不懂法理,不懂法律,不懂宪法,左一句恐龙法官,右一句太照顾人权,
恐龙法官是多数如此吗?还是少数特例?
如果是多数如此,那是整个司法制度的问题,请立法院解决,
如果是少数如此,那是人为疏失,请司法院内部与监察院处理,
一个判决下来,不是只有舆论为依归,还有证据、法论理,不是选举投票!
在选举投票问每个选民为何投谁时,谁能举出证据证明你说的理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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