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ssacre (该换暱称了@@)》之铭言:
: AndrewPublic说的 人权
: 就我的理解
: 宪法的本质是保障人权==>所有的法律命令都应该保障人权
: 因此 凌虐犯人使犯人生不如死 = 违反宪法保障人权的本质
谈论宪法的本质,要从民主谈起:
【何为民主】
首先,民主不是民主制度;最民主的制度根本还没产生;
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吗?还是德国或北欧的民主制度?没人晓得。
先进国家自称民主国家,其实应该说是“民主发展中国家”。
民主的人权有哪些?...同性恋婚姻?死刑?
也根本难以得到服众的答案。
这一切 要回到民主的根源谈起:“民主始于理性与良知”。
在此我先引用郑先生的一段话:
我, 四个人出去,
, 我可能在选择玩什么时是多数(例如唱 KTV), 但去到餐厅点菜我
可能是少数, 可是去到 KTV 决定唱什么歌, 我又是多数.
餐厅点的菜是日本菜可能我不喜欢吃, 但我也因为 KTV 是我喜欢的
活动, 所以也接受了吃我不喜欢但大家喜欢的日本菜. 有一得, 有
一失, 民主就是这样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