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为什么台湾的基法只有法哲学,法史学

楼主: georgeko (georgeko)   2011-05-29 10:50:11
最近感触特深
为什么台湾的基法只有法哲学跟法史学,或者加上法社会学啦
大多是很理论的,很抽象的
只有理论的跟抽象的是基础吗
在美国看到他们重视很多基本的但不是抽象理论的东西
比如说法律人怎么跟人interview,怎么在网络上调查事实,怎么在网络上查法律资料
法律人该怎么说服别人
如何提供咨询
怎么调解纠纷,怎么谈判
甚至法律执业者的伦理
这些不够基本吗
作者: analysis0813 (人微言轻狂)   2011-05-29 13:30:00
那要看你怎么定义"基法"的内容
作者: aishtiff (A fi)   2011-05-29 23:49:00
法社会学很抽象???法律史很抽象???
楼主: georgeko (georgeko)   2011-05-31 09:14:00
新马西马老马跟虾米涂尔干哈伯马斯是很抽象啊
作者: 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2011-06-12 23:26:00
一、这几年其实都渐渐开始出现了,只是你没注意而已二、你说的有些研究范畴在国外也不是法学者在做的,反而是心理学家或经济学家。作为学问,这本来就很边界;若求实用,等你工作以后是靠师徒实作中相传的。
楼主: georgeko (georgeko)   2011-06-16 22:01:00
一是说台湾法学者有在做?二是说外国法学者没有在做?所以一加二是说,台湾比外国还进步?二是不对的,美国律师公会跟美国法学院的clinic training都在做这一块
作者: 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2011-07-12 01:22:00
还以为你说science of law,clinic本来就不是基础法学,美国是因为录取率高以及紧密的产学合作传统,台湾是等进事务所后,有需要自然会被操到。这跟进不进步没有关系......
作者: toray (边走边想)   2011-09-09 20:37:00
端看基础怎么定义,大学是研究机构还是技术训练所就会有完全不同的取向 不过这倒不是二选一的零和游戏 而是光谱 是偏重问题固然技术取向的东西,能构成学问里的实际层面,但是有些问题就不是单纯讨论技术便可以解决 就好像开车 固然会不会发动引擎、前进、煞车、打方向盘很基本 但是“往哪里开”显然就不是单论技术即可解决。 因为涉及到价值判断,怎样才是好的决定?而目前我们对“基法”的定义 好像都习惯在处理后面这种问题而您好像在意的“语意范围大小问题”好像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因为这些技术性教学的东西 并没有因为“不是基法”而被拒绝在门外 也就是说 只要有老师 想要做 没有人会阻止 法学院也越来越多各种“实习课程” 这里牵扯到进不进步 有种扎草人的违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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