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今天收到的 "土城分局" 给的 "妨碍自由" 证人通知书 ??
: 证人通知书可以不去吗? 还是应该先打电话问联络人 ?
: 本人+土城分局+妨碍自由 怎么想都是 跟网络有关的案件 所以来这一版询问
这个算是一个开头而已
通知书没有强制力,并且这个是警局阶段
当然,警察会希望你能够配合,所以没去的话建议告诉负责警局
是什么样的原因不能去,除此之外还有没有什么要处理的地方
不过我相信,新北的土城分局警察应该对于这个提告的人不会陌生
(你知道我知道是谁就好,还有第三个人知道但是我不能说)
所以说,他们也应该已经都习惯了接下来要处理的部分。
警察的阶段,能配合就配合
真的不行的话不去也是没关系的
反正到了地检署很多一模一样的东西会再来一次
即使警察已经先做了也还是一样
检察官可能还是会跑一次类似的程序
比如说笔录之类的
毕竟这种案件,时间到了没人去报到
他们就是移交给地检署这样
而我相信看到这些内容和理由
警察应该也是笑而不答吧。
PS 这篇文章应该会引来一些特定人士,请大家小心应对
叔叔是有练过的,我觉得会告这种案件的人一定都是没有朋友沉溺网络的人。
我们也多给予关怀弱势和照顾他们,带给台湾更和谐美好的社会。
要对号入座来告我请自便,我没说是谁,我等你很久了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