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原因:水桶板友(防碍名誉 << 我忘了罪名 )。
水桶内容:文章代码(AID): #1ItzIRtM (Taichung)
2. 上周接到刑警来电,要求我去警察局做笔碌。
3. 约好昨天(3/25)去制作笔录,后来真的去了,然后...
没有做笔录,一直在聊天,警察一直在问我电脑的问题(工作相关)
因为谈好mail我再回复他内容即可。
4. 结论,可以先打电话去问警察,看是否可以直接用MAIL答复就好
(最后一页要印下来签名扫描)就可以免除这一次的交通。
5. 给板友的建议,面对这种无法成立的诉讼,其实如果你自觉无罪的话,
可以直接播电给承办员警,看用电子邮件答复内容是否可行?
就可避免对方就是要你舟车劳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