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已经很久没看板的人排除在外绝对是合理的
甚至就算有些人平常有看板只是刚好那一两个星期很忙没有投到票
也没办法要求将他们的票补上 因为没投到就是没投到 不可能帮你计算进去
何况是已经那么久都没看板的人
从开板到现在10几年的时间 多少人甚至都不上ptt了
你把他们计算进来这一次的罢免 想想就知道根本不合理
选举板主跟罢免板主 一定都是依照当时的投票人决定的
难道你选个板主还要把十几年来有上过板的人都算进来?
如果是这样 成立比较久的板 依你的方式考虑投票率
根本就无法选举任何板主 也无法罢免任何板主
因为很可能十几年来的绝大部分人还会看板上的已经低于50%
那你的投票率永远无法达到50%
什么"保留投票权计算"云云 根本是不知所云吧
说到底 你一开始得假设就是错误 完全的在为反罢免而反
另外谁说没有推发文就理应没有权力投票?
很多人只是潜水 并不代表他没有看板
就好像你在现实生活中 如果你平常没有发表关于政治的意见
选举的时候你就不能投票了吗?
说了这么多 如果双方无法确认计算母体方式
那我们就回到一开始板规40人是怎么订的
40人曾经推发文的规定 是依照什么情况的板而定的?
是人气100的板必须有40人以上投票 还是人气200人的板?
如果是不管人气多少都适用 理由又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实际不管选举罢免法 都是用比例去限定门槛的
不是在用某个定额去限定的 这又是为什么?
说穿了 40人适用于所有板的规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规定
如果今天一个版有在看板的总人数就是不到40人
请问还有罢免板主的途径吗? 很明显照规定就是无法罢免
一个不能适用的法规 你硬要它是适用所有的板 意义何在?
换句话说 如果40人是依照100人的板去订的
那10人的板 理论上就要4人就够了
这才是依照比例的原则
※ 引述《scju (QQ)》之铭言:
: 我举出国的例子是要说明
: 选举机关不会因为你出国了,就先假定投票日你不会回来,把你排除在投票总数之外。
: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先假定一个曾发文、推文过,有投票权的人,因为他很久没在
: 英语版活动,就先假定他一定不会来投票,而将他排除在投票总数之外。
: 这就是我所持的“从开版至今所有发文推文过的人都要纳入总票数计算”的理由。
: 不过我说了这是假议题。版规只规定40张赞成票就通过了。
: 另外,你说的“赞成票大于人气并不奇怪”,赞成票确实可能是不同时候的人气的集合,
: 这点是我疏忽了。
: 至于40张的门槛会不会太高,我想不至于。目前赞成票就25张了。
: 而从开版至今有投票权而没投票的人远超过15人,拿这个门槛当理由我不认同。
: 又,要放宽给没发文、推文过的人有投票权,我觉得万万不可。
: 先别说人头票的问题,
: 试想,一个从来没参与版上活动、事务的人,竟然有权决定版主去留,不是很不可思议吗?
: 你说发文很麻烦,那么推个文,简单说个一、二句话,会很难吗?
: 连这样不做,却可以跑来赞成/反对罢免版主,实在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