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主张与先前回复亦同
1. 文章具上下文关系 不应断章取义
2. 口交(哈屌)现今日常生活可出现于新闻报纸电视节目 并不完全属于猥亵 须看上下文
2020/10/22 [新闻]自曝曾被辱“只能跪在地上帮我口交” 黄捷叹:性平教育失败
法律对文字及行为分开规范
3.高雄板主多次出现断章取义意图以强迫口交行为强制猥亵及公然猥亵判例混淆视听目的
特别强调 正常成年人 胁迫口交是强制猥亵 但合意口交则不是猥亵
用公然猥亵判例亦同 先要有公然情况确定后续口交行为才称猥亵
断 章 取 义口交为猥亵实为荒谬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您好:
: 针对申述方之申覆新证据作以下回复。
: 1.申述方所称之口交为性行为之条款,我方节录该法条相关资讯:
: 称性交者,谓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
: 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
: 合之行为。
: 我想申述方之签名档所描述之行为是否基于正当目的,这必需要由申述方解释,
高雄版主又拉了新的名词进来了
但根本问题还是和之前猥亵一样 即此类行为若为合意 则不为性侵
高雄版主一而再 再而三地将对犯罪手段所做的描述性侵猥亵
及一般正常情况下所做的描述如做爱 等名词进行混淆
这时候就是一个新问题也是本串老问题 非性器官交和 如口交一定是非法侵入?
直接把口交定义成猥亵 根本就不合理
至于第二点 我想我先前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况高雄版主所述"黄色笑话"内容虽多为性 但未必即属于猥亵
本人仅为PTT一般使用者正常使用看板 不应该成为高雄板板主个人见解的受害者(证1)
本人不接受因板主个人见解而执行的板规
综上所述 本人不服本次判决
高雄板主法规超译受害者 A6
: 1.如果不是正当目的那是什么目的呢?
: 2.如果是基于正当目的那么到底是谁在断章取义?
: 2.申述方所谓嘲讽之论述,我方已在上篇 #1VuO-z7Y (L_TaiwanPlaz) 回复中
: 以 第1点的黄色笑话为例、第 12、13 点说明作结。不论申述方引此为签名档
: 之原由为何均实质传播猥亵文字。
: 3.剩余之部份也是重复资讯故 均由上篇 #1VuO-z7Y (L_TaiwanPlaz) 回复作结。
: 承以上诸点仍判定申述方违反1-8规定,维持原判。
: 基于 #1VuO-z7Y (L_TaiwanPlaz) 回复之声明,如申覆方提出该签名档口交为
: 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性侵入行为,再做回复。如无法则不再回复该申覆内容。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本人主张与先前回复亦同
: : 1. 文章具上下文关系 不应断章取义
: : 2. 口交(哈屌)现今日常生活可出现于新闻报纸电视节目 并不完全属于猥亵 须看上下文
: : 2020/10/22 [新闻]自曝曾被辱“只能跪在地上帮我口交” 黄捷叹:性平教育失败
: : 法律对文字及行为分开规范
: : 3.高雄板主多次出现断章取义意图以强迫口交行为强制猥亵及公然猥亵判例混淆视听目的
: : 特别强调 正常成年人 胁迫口交是强制猥亵 但合意口交则不是猥亵
: : 用公然猥亵判例亦同 先要有公然情况确定后续口交行为才称猥亵
: : 断 章 取 义口交为猥亵实为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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