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对高雄版版主simonjen申诉一事证据

楼主: bagaroach (JIMMY)   2019-08-26 11:54:57
※ [本文转录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bagaroach (JIMMY)
标题: Re: 检举多次指我为网军
时间: Sun Aug 25 23:54:35 2019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您好:
: 以下逐项回复。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铭言:
: : 既然坚持有相关规定是否可以告知在那里可以找到?
: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46660026.A.5CB.html
: : 申诉只能在被惩罚后吗?
: 请阅读站务规定。
如果我没记错及看错,我有看到版务提及,如果对版主判决不服,可以向版主再议,处理
后或72小时内(请假版主从归期后计算)未回应,可向版务申诉。
依此规定,我得到了第一次“不处理”的判决,跟您再议,符合版务规范啊
: : 我提出检举,您不处理,对我来说,“不处理”不就是您的判决?那我不能针对“不

: : ”声请再议?
: 那请符合站务规定事项。
: : 另外,ip跟跳板我勉强分得清,提出我ip在台湾,是起因于您主张我是境外ip,那么

: : 供证据说我在台湾,那边有问题?
: : 您认为我是使用跳板,那么就轮到您提供证据了不是吗?
: 您的自承即是证据。只是拿台湾IP说自己不是跳板?我不懂您的逻辑。
我也称我人在台湾了,怎么这部分一直视而不见?
曾经在国外就一辈子不能回台湾?
拿出台湾ip是您很早前说我要提供证据,还记得吗?
: : 版规跟法律一样,玩这些文字是我过去的基础,所以我才希望有机会协助,毕竟我不

: : 惩处该版友或我到底能不能发文,我其实在意的是程序的正义,但似乎您对版规的文

: : 戏有独到的见解,那么我尊重您的见解。
: 对于规定不了解我是不知道您想玩什么,我只知道我秉持着规定事项与公平公开公正
: 做我该做的事情,只是想玩文字游戏?我想您来错地方了。
如果您秉持着规定事项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那么我更无法理解您现在的处理…
先是说境外ip不得申诉
上面又改称我未受惩罚无法受理
我一直说我现在在台湾,您坚持我不在,提出证据附图,又坚持说我曾经说过用跳板,所
以不能当证据
我实在无法把您上面的作为跟公平公正公开连结在一起…
我是不知道我说玩文字您会这么大反应,或者说解读分析文字、探究文字背后真实要表达
的文义,您会更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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