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标题: Re: 检举多次指我为网军
时间: Sun Aug 25 21:39:25 2019
您好:
如果您觉得名誉受损,请寻求中华民国法律,如果判刑确立,那我会依1-4违反
中华民国法律处水桶 1 年。
既然自承跳板那跳板依据就是你的自承,
那也请提出目前非跳板的依据这是你现在需要做的。
心证这种东西,是很奇妙的。
当您承认违规时站方采取的就是自承违规部分的可信度高于
您说您没违规部分的可信度,
毕竟说谎让自己无罪的可能高于说谎让自己有罪的可能,所以当两者矛盾时
会参考两者立论下是否有动机说谎。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铭言:
: 公告文底下不处理6-1,换言之,可以在那边公开抹黑造谣任何人,因为公告文底下不处
: 理?
: 至于跳板不处理,我也只能笑了,那是否请你提供跳板证据?毕竟目前只有我的自陈,那
: 么我现在陈述我已经到台湾了,请处理或者是提供我跳板证据,谢谢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 您好:
: : 公告文底下不处理 6-1 规定,烦请提出非公告文底下的指控,感谢。
: : 另外地方板组务规定:跳板帐号是不处理申诉。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