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小组规修订公告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4-04-11 19:36:12
为免部份人员未注意置底条文修订,现以公告方式发布。
1.103.3.7日第一次修订。
新增处份应公告条款,因某版主处份不以公告为之,现统一律定本小组内
对使用者之处份均应公告,不然均无效。
新增条文
十、为明申诉责任,本小组内版主对使用者之处份(水桶、警告、删文、劣退等)均
应公告,然公告方式不以发文为限,盖如劣退注记,置底推文等方式均可。
以利使用者申诉时可供查询。(如版规原无公告习惯,请自本作法修订后开始实施)
2.103.4.11日第二次修订。
新增防止版主以拖待变条款:依 BoardCourt 看板 #1J7e0HgS判决。
因某些版主意图透过信件协商、进一步向群组长申诉,
(但该群组中,寄信给小组长为进一步向群组长申诉之法定程序)
并期待群组长若能变更判决,则不必依照小组长裁定执行。
以上冗长的程序,说穿了就是四个字,板主有意“以拖待变”。
申诉案一经小组长裁定,板主即无权维持原裁定,
若板主不服小组长裁定、有意向群组长申诉,
亦应先执行小组长裁定、而非等待群组长裁定后再看情况执行。
易言之,小组长对板主之警告处分合理且适当。
新增条文
十一、小组作出判决后,版主即应执行,不得假借任何理拖延,违者警告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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