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qpiggy Pocketsun申诉案

楼主: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3-11-16 15:25:23
此篇文章的内容,仅针对aova而发言:
你写文章的逻辑根本前后矛盾,ok,我就引用你说过的话来做询问:
你前面引用规定,论述禁止讨论与讨论区主题无关之事。
后面又写了:‘一般讨论中,我说我想说的话,那是我身为中华民国国民PTT
使用者的权利。’
那我想请问一下,推文算不算是一种讨论,如果不算的话,可否解释为何有此
双重标准,还有是否以后可以利用此种弊病,除了讨论的本文,在底下的推文
尽情地天马行空?
然而,如果推文符合你身为版主对"讨论"的定义,那么以下这段:
‘aova:我就觉得他在吵啊 不洽当就不洽当 因为他真的在吵啊XD 11/04 00:18
→ aova:我不管他是闹还是认真 我就觉得很吵 That's all 11/04 00:19
→ aova:PTT站方从没有限制板工不能认为某个板友很吵 11/04 00:20
→ aova:就像PTT站方从没限制板友不能觉得板工推文不洽当 11/04 00:21
→ aova:*恰’
确实可以认为你当时正在行使你所说的‘PTT使用者权利’,可是如果依照你个人
"独特"的认定标准,aova觉得某个版友很吵,跟讨论主题有什么关联?而且就如同
我前面的推文,你身为版主,又不是新官上任,在当时几近众暴寡的情况,应该
更能体会你亲自发表且具有特定倾向的推文,会有推波助澜的可能性发生,何以
还是要做出这种不适当的行为?
Frehrt曾引用规定:版主有引导版面风气与讨论之责任。这就是你的引导方式?
难道不会让你禁止的"战意"更为扩大?
(aova:在文具板不需等不雅用语出现,就可以桶
因为我禁止的是“战意”,而非“战文”)
你讨厌别人鬼打墙,但至少别人只是以版众的身分写几篇文章让你看得不顺眼吧?
而你自己鬼打墙似的双重标准,却因为你身兼版主的身分与管理的权能,让别人
无所适从。究竟是规则正义?还是你就代表正义?
我还是那句老话,我个人尊重你管理版面的热忱与付出,但我否定你的双重标准,
我当然私心会认为至少要有一定结果的裁决来作为你此次责任的标竿,但我还是
会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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