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tationery板板主违反组务公告

楼主: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3-11-15 02:20:44
喔哦,有新检举了
※ 引述《Pocketsun ()》之铭言:
: 小组长您好,
: 我想要申诉文具板板主多次违反组务公告#1IVrOpmm (L_HappyLivin)、#1IVrjQj-
: (L_HappyLivin)、#1IWrAOPL (L_HappyLivin),拒不处理板务之行为。其违反本站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之情节为:
: 组务之第二次判决主文已明确表示:
: 请版主见本文后立即依
: (AID): #1IVrOpmm(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qqpiggy 申诉案;
: (AID): #1IVrjQj-(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Pocketsun申诉案判决办理。
: 惟文具板板主于同日晚间6时(11/13/2013 18:55:51 Wed)上站后,未即依组务公告
: 处理相关板务,包括:重为判决、解除锁文、处理自身违反板规之检举;但于同日
: 晚间9时许(Wed Nov 13 21:06:30 2013)于组务板以“tagodbless的偏颇心得言论
: ,当然是在这样的容许范围”及“‘轻视特定业界工作者’、‘笑看该人以后若成
: 为大法官会让我很害怕’等为个人行为,板务管不到”云云为自己的不当判决辩驳
: ;及致同日晚间9时44分尚于推文中与板友论辩。依文具板板主过去撰写公告所费
: 时间推估(如该板11/3之公告#1ITItgID (stationery)发文时间为0时52分,而自1
: 时14分起已有板友开始于该公告下推文),其约莫二十分钟左右(至迟约半小时)即
: 可重为判决;解除锁文更是一、二分钟即可完成之事。其以考试为由,拒绝调整先
: 前之违误判决,若非无能视事,则为推诿之词。
我的立即处理就是“看文后马上跟小组长报告我要等到周日再处理”
而不是看文后装死不回
这你也要婊我哦。
且我还没弄懂组务要我干么,只知道他叫我改公告条例欸
这部份我还要跟小组长确认,虽然你检举是你的自由,不过你也太猴急了>////<
: 按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五、规定:“(1)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
: 自动修正。(2)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以废板主,看板由小组长或站长接管”
: 。文具板板主于11/10小组长初次公告后,迄今已有五日,其始终拒绝依组方判决
: 修正不当之判决;至11/13组方二次公告文具板板主应立即重为适法裁判后,仍想
: 方设法予以回避;其上站后,不但未立即调整其先前有违误之板务处理(含:不当
: 判决、恣意锁文、怠于处理对自己违失之检举),反到多方推托,实属有不良情节
: ,且未在组方所定期限内(立即)修正,组方应依前称规范五、(2)处理,亦即文具
: 板板主不适任,应由小组长接管文具板以为适当处置;或至轻依前称规范五、(1)
: 给予警告乙次之处分。
小组长叫我立即处理,但没给我期限欸
所以我给小组长我可以的期限,废板主我是没差啦
可是小组长也要尊重我可以的时间阿~~是吧小组长
: 最后,文具板板主能否做出合理的后续处理,令人深表怀疑,就此部分恳请小组长
天天怀疑我,你不会累哦,看你这样我都帮你累了QQ
: 再予斟酌。其不仅如前述,怠于处理与自己意见相反之板务,更以两面手法面对板
: 友与小组。在给原文作者之信件中,板主表示:“所以你肯定会被连带处分”(见
我给小组长的文章有讲过哦,
我是在还没有去看推文的前因后果就回信给c板友
表示若发现除了t板友违规,但是他引战的话,他也会被处分
但不代表我准备要处分“t或c”,你是不是英文念太多
中文就不愿意看了啊?我有讲过欸>/////<
: #1IWtjrJZ (L_HappyLivin)),在与本人的往来信件中更表示:“我对于诽谤有相
: 当熟读之见解,此行为(指chiangks)的确涉及诽谤,只差证据力强度罢了。看来是
: 您的认知,比朴素还天真了”(见附14,此处板主不仅对于诽谤之构成要件及相关
: 实务见解全无认识,甚至连证据、证据力、证明能力三者也不知区分);然而其于
: 面对小组长时却称:“事后我认为c板友虽不断有引战之嫌(扭曲他人用意),但
: 仍在可接受范围且事后也认自己的确有误解他人之处并道歉,不到需以板规处分的
: 地步,故不处分”(见#1IWtbO9M (L_HappyLivin))。试问,板友/组方该相信哪一
这是我给你的信,纯粹就是我个人意见
你不用相信任何说法啊,反正你从没相信过我啊XDDDDD
所以我回信给你到最后老实说也有点在嘴砲啦
我在私人信件嘴砲一下,也要被当成“违反组务”的呈堂证供喔
你知道一案不两罚吗?
我回给你的信被当作检举不当已经警告一次了欸,
还拿你的信做检举喔,这样不对哦(不过你还是会认为你对啦…OK的)
: 个说法?其甚至还在提不出证据的情况下,于组务板暗指板友扯谎。如此荒唐扭曲
: 之治板手法,实非常人所能忍。本次相关争议还请小组长依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处理。
: 谢谢。
“我记得他是那样说,喔,原来不是喔,好吧,我记错了”
变成“暗指扯谎”哇喔!
又见识到一招法律人的技巧,学起来学起来~~你好棒>///<
好啦,我承认我只是看到新检举进来看看我又干了啥好事
直接说明囉,免了小组长又转文绕圈
一、组务要我立即处理,但我实在不知道要处理什么
我只记得组务尊重我判决,且要我更改公告内容
由于我需要时间去确认小组长要我做的事,但我立即不来
顶多就回组务的文章,就得去做我的事了
所以我很自动自发的给了我可以的时间,
因为我不像你的人生都奉献给PTT跟表演法律技巧。
二、其他谁信件什么的,好像跟我处理板务一事无关,
又要夸张我两面人怎样的,我也不想回应了
明明就是我们对事情的讨论,我也从未公开过
也不觉得我在信中有逼你认同我什么,
反正你也从不认同或相信我,然后现在你还在那边说“该相信哪种?”
我都笑了= =
好啦,解释完了。没我的事了,收工。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2:43:00
一、立即是指在最短时间之内,也是一种期限。二、信件是证据,不是一事不二罚所指涉到的违犯行为。你前一次被警告是因处理检举不当;这次的检举内容是违反组务的公告。其他就谢谢你的赞美。我帮你做了一下你两篇回文的重点摘要,以方便大家阅读:“亲爱的小组长,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要跟你争论‘我是对的’,我只坚持我没错”。“小组长的重点在哪,我知道”。但“我还没弄懂组务要我干么,只知道他叫我改公告条例欸”!“组务要我立即处理,但我实在不知道要处理什么”,“我只记得组务尊重我判决,且要我更改公告内容”。对不起,我也对你的期待太高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5:20:00
刚刚阎罗王托梦说你的判决被废弃了,重做判决,废弃了你懂吗?跟三芝飞碟屋一样。那个判决已经死掉了,尊重你有作判决的权限是一回事,你的判决被推翻是另一回事。你不是熟读虾咪法律见解的,原判决被废弃了你个地院法官一直跑到高院表达你的见解干嘛?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5:35:00
就是在板上叫大家不要针对板主的判决囉嗦,但是自己一直反复不停对小组长囉嗦(我只坚持我没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5:40:00
板主你那种‘我没在争我是对的、只坚持我没错’还是什么‘大家不会是错的’或者‘没有谁是对的’blabla这种有点像moral subjectivism的看法是有困境的,当我们认为道德判断都是主观的,没什么客观的标准衡量的时候,就会要求大家容忍、尊重其他人的道德判断,因为没有谁的判断是一定对的,大家的道德判断都有错的可能,但当我们说大家都有错的可能时,却又似乎透露出有个客观标准在决定道德判断是对还错困境就在于一开始的主观主义到后来似乎必须默认有个客观标准。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6:34:00
板主的判准是道德主官主义(没写错字),主官当然不会错,因为主官就是这个世界的尺度。如果沟通时还要别人以不用相信你做为前提,真不知道这样的沟通还有什么意义?一面在来信中说自己句句属实,日月可鉴,一面又说自己写信是在嘴砲。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板主自己都不宣称(或期望)自己文字可信,其他人如何秉持信任原则和慈善原则与板主进行有意义的沟通?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9:49:00
恩,什么叫没弄懂组务要你干嘛,写得清清楚楚啊。就是你11/10被组务要求处理的案子。 你一直拖着啊,你哪有不知道组务要你干嘛,你就已经在这里说一堆你觉得怎样怎样,那你就赶快回去判啊。 现在又说不知道要干嘛是怎样,不要推诿啦。 然后你不用那些“官方”文字是很好的(应该说稍微好一点),因为你不太会用,就..那鞋子穿你身上不合脚难道你要小组长帮你拍拍手说你说得对才高枕无忧地回去判吗回去判就对了,你要是说得有理就不用怕再被废弃一次判决当然,胡言乱语的话一样有可能再被退回去。 也请不要在那‘请小组长不要被他们混淆视听’之类的,因为一样地,小组长如果昏庸无能偷鸡摸狗,站里的规定自然有办法解决(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jobli怎样,我只是想让aova知道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10:10:00
从“小组长的处理方向与我相左,我无法处理”,经过数日就变成“组务要我立即处理,但我实在不知道要处理什么”。到底哪一句话才是真话?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33:00
我就说要做勘误表了,不然没有给她实例他不feel good
作者: jima (岛)   2012-01-15 10:43:00
看讨论串到现在,我觉得aova的中文造诣可能还要再加强,就更别说是基本的法律常识了,果然一切都是期待他能看懂的我课与他过高义务。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52:00
我觉得他一般性沟通应该是没问题的,但完全欠缺论述能力,
作者: jima (岛)   2012-01-15 10:53:00
顺带一提从近期几篇回文来看,作为板主可能情绪管理和措辞都需要再加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55:00
导致整套说法漏洞百出,没有抽象思维,我很怕他哪天发现世界上所有(他最喜欢的)的实例没有一个是一模一样的时候,会不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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