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地下室(防空避难室)问题

楼主: brucebee (约)   2024-09-08 14:27:40
各位前辈好
想请教一些问题
本人是房东
有一个民国76年盖的店面一楼出租
店面有地下室,权状上面注明附属建物地下室是防空避难室(未达200平方公尺)
现在租客想使用地下室放置物品,不对外营业,并且会另立契约
想问的是
权状上有注明该地下室(防空避难室),是否代表属于个人自有?
地下室上锁是否有违法疑虑呢?
若平时上锁,里面放置物品,遇到紧急需使用时,再行打开并且清除堆积物,这样方法可行吗?
恳请前辈赐教,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9-16 11:39:00
有权状.....原则上不能上锁当仓库,紧急时要开放以前登记比较不那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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