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车祸被未成年弟弟撞了
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
因为无法达成共识对方提郜
我在社群软件发了一篇叙述事情经过的文章并贴出对方的求偿明细照片
内容未提及任何有关对方的特征、姓名、地址
但对方自己跑来文章底下留言“我就是当事人”
才被网友点进去看发现是当事人的家长
然后对方的帐号设成公开文章还有发出未成年弟弟读书的奖状(姓名学校未打马赛克)
对方现在对我提 妨害名誉说我害他被网友肉搜
但是如果他不跳出来说我就是当事人完全没有人能知道对方是谁
在车祸的刑事案件中法官说我发出来就算没有提及对方网友就能自己去搜寻 而且对方未
成年耶
在那当下我们跟未成年道歉了
想请问这样我有可能会被起诉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给检察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