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今日在超商遭到别人未经他人同意下拿着手机对我录影,报警之后,看得出来对方跟警察
很熟,回派出所的时候,警员一直告诉我妨害秘密不会成立,而且一直恐吓我没起诉成功
对方可以告我诬告,然后一直跟对方说,没关系让他做笔录,反正你就告他诬告但我真的
很生气被偷拍,于是还是决定要做笔录提告
一开始由女警为我制作笔录,刚开始没有录影,只是大概排流程,那位警员一直站在女警
后面看着笔录,一直指导女警该怎么做,而且还告诉女警,要砍掉其中一部分内容,后来
我坚持之下才没有被砍掉。
接着遇到我人生中做了两三次笔录都没有遇过的事,这位男警员跟女警员说
你问他知不知道妨害秘密的要件 还有 问他不知道诬告罪的要件。 念法条给他听 请他回
答
原来笔录是可以这样完全偏袒对方的吗? 这样的制作笔录过程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