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社区规约允许汽车停车位可以多停一台机车,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停在车尾那边,过去
也没有什么问题。
社区搬来新住户,因社区停车位是L型,他们后车门开门的位置正好是我家车位的尾巴。
他们说我们机车停太后面,让他们车门不好开难下车。
因为好几次看到他们的背包或身体撞到机车,于是我们就用车子后面的行车记录器录影蒐
证。
不知道怎么被他们发现了,前天他们放了一封信在我们机车上,大意是说他们知道我们在
录影,要我们把录影器材拿出来录,但不能拍到他们车窗内,也不能录音,不然他们就会
去告我们315-1妨害秘密,还附了法条在里面。
请问如果有拍到他们车窗内(因为他们车窗还蛮透的,看得到里面安全座椅了),或是有
录到他们讲话,真的会有妨害秘密的问题吗?还是只是对方单纯吓人?